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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项目“城市人居系统可持续设计”、“体验设计前沿方法与技术”等项目的遴选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及要求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师从一流的导师。

(二)选拔方式

学生申报、结合导师推荐,经学院审核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确定入选人员。

(三)可选项目学校及选派类别

项目合作学校:

米兰理工大学;那不勒斯费德里克二世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荷兰埃因霍芬理工大学;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

选派类别: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个月(仅限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和荷兰埃因霍芬理工大学)。

F060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7.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2年2月21日前:申请人与合作院校联系并准备相关申请的材料。攻读学位的研究生收到外方学校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申请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联系外方导师,并收到邀请函以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填写《江南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表》(附件5),《汇总表》(附件6)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2022年3月1日-3月10日:通过学院审核的候选人网上申请(http://apply.csc.edu.cn),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三)2022年3月1日-3月10日:研究生院审核候选人的网上报名数据和书面材料后,网上公示,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2022年4月:公布录取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拟申报的同学可访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的“综合项目专栏”了解相关项目及申请材料的详细信息,通过“项目检索”查询可利用项目和渠道。

(二)拟申报同学将材料发至学院李爱华老师邮箱8202112002@jiangnan.edu.cn。

(三)申请时如有问题可按各专栏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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